东莞出台“绿色金融19条”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近日,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联合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动东莞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在市级层面规划设计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强化东莞经济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按照“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结合东莞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总体要求、健全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拓展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强化绿色金融发展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19项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东莞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到2023年,初步形成健全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绿色贷款余额比2020年末翻一番,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平均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并在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实施意见》强调,支持在莞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机构,加快发展规划和业务制度建设;明确绿色信贷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推动银行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和创新绿色信贷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工具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市场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各类型政府产业基金、民间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绿色产业和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动东莞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建设,促进企业环境信息共享,稳步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与政策协同,成立东莞绿色金融发展工作组,建立绿金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绿色金融激励引导,开展绿色金融发展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对银行机构的考核中应用;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财政贴息、贴保和风险补偿等政策激励,多措并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资源投入。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为东莞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行动指引,有利于引导全市金融系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提升发展效能。同时,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与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制定了《东莞市关于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规划五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下阶段,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全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共同推动东莞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金融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