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绿金10 条”地方金融机构绿色业务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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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企业:

  为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进我区绿色金融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地方金融机构绿色业务奖励。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第七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0〕2号)第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一条规定:

  第五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为本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小额贷款业务,按照其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开展的实际贷款发放额(不含同业拆借)的1%给予奖励,单个小额贷款公司每年最高300万元。

  第五十九条 融资担保公司为本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业务,且上年度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按照其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开展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不含同业拆借)的1.5%给予奖励,单个融资担保公司每年最高300万元。

  第六十条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区绿色企业(项目)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按实际交易额的1%分别给予绿色企业(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奖励,单个企业(项目)、融资租赁公司每年最高分别为2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与绿色企业(项目)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有股权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第六十一条 商业保理公司为本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商业保理业务,按照其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开展的实际交易额的1.5%给予奖励,单个商业保理公司每年最高3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点击右上角“指南库”,在搜索框内输入以下对应事项名称,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相关材料模板详见右侧“材料模板下载”。具体指引如下。

  

序号

依据

事项名称

链接

1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 号)

小额贷款公司绿色贷款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438

2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

融资担保公司绿色担保业务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440

3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

绿色融资租赁业务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442

4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

商业保理公司绿色保理业务奖励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444

三、申报时间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82118206。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 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