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2018年度评奖的通知
粤租协函〔2019〕2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
2018年度评奖的通知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与优势更加明显。为引导融资租赁企业贯彻国家政策及广东省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融资租赁企业活力,树立良好的行业发展形象,促进广东省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会将组织业内专家开展对会员单位2018年度评奖工作,获奖名单将在《项目尽调与风险评审工作指引》发布会暨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2018年度会员表彰大会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彰显行业发展的良好形象,鼓励本年度在不同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引导行业更好地贯彻国家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业内沟通与交流,推动优势互补、业务创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奖项设置、名额、评奖范围及标准
(一)广东省年度最佳经营管理奖(5-10家)
范围:广东省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开业3年以上;
B.公司资产规模在中等以上;
C.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机构;
D.公司具有明晰的发展战略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E.公司具有明确的行业定位,在特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专业性;
F.公司在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
G.公司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二)广东省年度创新企业奖
(1)直接融资方面(1-2家)
(2)管理体制方面(1-2家)
(3)交易模式方面(1-2家)
(4)服务领域方面(1-2家)
(5)服务中小企业(1-2家)
范围:广东省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公司成立2年以上;
B.公司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
C.公司业务规模不限;
D.公司在直接融资、管理体制、交易模式、服务领域等方面具有典型的创新性和一定的代表性,且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性。
(三)广东省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1-2)
范围:广东省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成立时间、资产规模不限;
B.公司在企业管理、业务领域、模式创新、融资渠道、人才培养等某一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三、评选方法
年度最佳经营管理奖、年度创新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奖均采取企业自荐的方式,由协会组织业内专家评审、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奖项名称及名额将根据协会和评审专家的建议稍作调整;
2.自荐、评奖、获奖等各环节均不收取费用,协会将认真做好各单位所提交材料的保密工作;
3.请在4月11日前将自荐表发至我会邮箱:gdfla@rzzlxh.org.cn。
联系人:李业鸿
电 话:020-38820703
附件:自荐表
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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