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融资租赁快报2020年4月第1期

时间:2020-04-06  来源:GDF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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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复”|行业资讯


1. 国银租赁斥购买八艘6.3万吨级散货船

总代价为1.889亿美元

国银租赁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2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订立造船合约,卖方同意为买方建造船舶,且买方同意购买船舶,总代价为1.889亿美元。据悉,该船舶为八艘6.3万吨级散货船。

 

2. 中船租赁“逆周期投资”去年盈利21亿元业绩逆市增长

经营利润同比大增45.5%

3月30日,中国船舶租赁公布2019年全年业绩。去年中国船舶租赁实现收益22.94亿港元(约合人民币21.01亿元),同比增长9%;利润8.92亿港元(约合人民币8.17亿元),年增26.3%。实现经营利润8.48亿港元(约合人民币7.77亿元),同比大增45.5%。平均净资产回报率及平均资产回报率分别为12.5%及3.1%。

 

3. 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获批增资至140亿元

原有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上海银保监局信息显示,该局已批复同意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5亿元增至140亿元,原有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交银金融租赁全资子公司。

 

4. 天津市金融局批复2020年第9家租赁企业从事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

鄂尔多斯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市金融局 市税务局关于同意鄂尔多斯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批复》,同意鄂尔多斯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这是2020年以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的第 9 家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

 

5. 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订立融资租赁协议

租赁本金分别为4000万元2000万元,租赁期均为48个月

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发布公告,于2020年3月31日、4月2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分别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承租将其自有资产融资租赁资产I及融资租赁资产II出售给公司,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人民币2000万元;再从出租人处将该租赁资产租回使用,租赁期均为48个月。在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租赁款项包括租赁本金分别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分别为人民币566万元及人民币292.5万元,分别合共人民币4566万元及人民币2292.5万元。

 

6. 安阳钢铁:拟与控股子公司开展联合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为3亿元

安阳钢铁(600569)晚间公告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冷轧公司连退镀锌机组钢结构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联合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融资期限为2.5年。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将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安阳钢铁表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及冷轧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改善融资结构。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全力以“复”|时政要闻


1.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降20个基点

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30日发布公告,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5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7天,中标利率2.2%,此前为2.4%。此次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降20个基点,标志着央行进一步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选择在这个时点,应该是综合考虑了国内复工复产需求以及国际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恶化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策。

 

2. 国常会:部署超3万亿支持实体融资

继续定向降准,新一轮刺激开启

3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同时会议确定了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措施。

 

3. 珠海:加快建设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

促进珠澳特色金融融合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推进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2019年10月,“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正式由粤澳两地共同挂牌建设。珠海市全力推进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携手澳门探索加强金融开放创新,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取得了系列进展和积极成效。

 

4. 上海印发推动实施“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2020年度)”专项服务方案

对于参与“应急贷”的担保机构

上海印发推动实施“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2020年度)”专项服务方案,对于参与“应急贷”的担保机构,自1月25日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的1000万元(含)以下及代偿比例在合理范围内的融资担保业务。

 

5. 北京:融资租赁等可通过金交所融资

《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复工复产 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

4月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复工复产 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就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对当前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平稳运行的服务保障作用提出12条措施。《措施》表示,要发挥包括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典当行、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作用。另外,通知在监管层面和风险防控上也做出了指示。对于稳健经营、各项监管指标良好、积极支持复工复产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风险可控、底层投资人可穿透的前提下,经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可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