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行等出台26条金融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

时间:2020-12-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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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正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意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在扩大金融业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支持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产品。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实施“等效先认”政策。研究在CEPA框架下支持港澳保险业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

在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意见》还提出,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

人民银行表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阶段性成效四大亮点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一年多以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有以下四大亮点:

1、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有序推进

开展贸易融资资产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盘活了广东银行存量资产。

设立200亿元粤澳合作基金,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引入港澳地区股权资金支持大湾区项目建设。

复制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成功搭建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

截至2020年3月末,广东省赴港上市企业达266家,居全国第一。

截至2020年4月末,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13.57万亿元人民币,跨境资金整体净流入1681.12亿元。

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试点工作,目前广东QFLP试点企业有166家。

同步在香港和澳门发行大湾区首只双币种国际绿色债券。

2、贸易投资更便利

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部署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人民币在大湾区使用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3月末,大湾区内地九市与港澳之间跨境人民币结算14.8万亿元。

加快落实大湾区跨境投融资的八项改革措施,推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外债注销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简洁透明的规则加快形成。

3、特色金融方兴未艾

粤港澳三地机构联合起草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两份实施方案,联合研究起草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标准。

启动金融科技应用试点,组织金融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服务、改善管理,推进基于标记化技术的金融应用。

上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探索金融科技在贸易融资领域的应用。截至2020年4月12日,共办理贸易融资业务2121笔,金额57.06亿美元。

4、民生金融服务更优质

推进大湾区移动支付无障碍示范区建设。

开展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户试点,截至2020年3月末,香港、澳门居民通过见证方式开立内地银行个人Ⅱ、Ⅲ类结算账户9.96万户。

推动银联云闪付在港澳落地,微信、支付宝香港电子钱包在内地使用,中银澳门跨境钱包、澳门通电子钱包在内地中银商户使用。

打造港珠澳大桥、入境签证缴费、珠海横琴莲花大桥穿梭巴士等移动支付应用特色项目。

粤澳两地保险业在横琴率先试点相互提供跨境车险服务,并扩大到全省。粤港澳三地联合制定港珠澳大桥跨境车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