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企业自查阶段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0-12-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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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企业自查阶段情况的公告”,截止至11月30日,共计551家企业填报自查数据,其中198家审核通过,353家审核未通过(被认定为疑似空壳、疑似失联,或填报信息存在问题)。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需于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快报系统重新填报自查。企业自行评估认为无法达到清理规范要求的,建议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


关于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企业自查阶段情况的公告


2020年10月15日,我局在官网发布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公告》,要求企业于11月底前通过广东省快报系统填报机构基本情况和相关经营数据,完成企业自查。现将自查阶段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至11月30日,共计551家企业填报自查数据,其中198家审核通过,353家审核未通过(被认定为疑似空壳、疑似失联,或填报信息存在问题)。我局已统计形成第一批按时自查并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前海管理局、各区金融工作局将对上述名单内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请已通过审核的企业尽快确认快报系统登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无误,以免影响实地核查工作进行。

  二、请审核未通过的企业认真对照《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失联、空壳企业的认定条件,加快进度进行相应整改,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快报系统重新填报自查。同时,也请未按时填报自查的企业抓紧时间按要求补充自查。

  三、因“租赁资产为零”审核未通过但有实际开展业务的企业,可向我局书面申请重新审核。书面申请应充分说明理由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盖章扫描件发至我局邮箱rzzl@shenzhen.gov.cn,邮件标题请命名为“公司名称+自查重新审核申请”。

  四、企业自行评估认为无法达到清理规范要求的,建议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