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奶牛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物吗?上海浦东法院发布涉自贸区融资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

时间:2020-12-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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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奶牛可以作为融资租赁物吗?类似活体物租赁案件怎么认定、判决?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梳理涉自贸区融资租赁典型案件的特点和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会上,上海浦东法院相关负责人向浦东新区金融局、上海银行业调解中心、融资租赁企业代表发放了《涉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2013年10月-2020年9月)》(以下简称《白皮书》),并通报了《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的情况。


275头奶牛引发的官司


会上,上海浦东法院金融庭负责人发布了8起涉自贸融资租赁典型案例。这8起案件分别涉及“名为融资租赁实际构成有效民间借贷的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租金及违约金合理计算方式的确定”等领域,对于总结相关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注意到,随着自贸区产业的蓬勃发展,以活体物融资租赁的案例越来越多。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生物资产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适格租赁物的判断与认定案件。

为了275头奶牛的租金,原告某融资公司将被告某农业发展公司、合作社等告上法庭。但被告某农业发展公司辩称,该案的租赁物——奶牛作为融资租赁物中的租赁物不适格,案件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浦东法院以判决形式肯定了融资租赁中以生产性生物资产(奶牛)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法官介绍,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奶牛属于畜牧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非消耗品,使用寿命一般为5到6年,可以自由转让,并且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另一方面,虽然奶牛和一般的机械设备相比,容易受到生长周期、生存环境等影响,但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所以本案所涉奶牛符合融资租赁租赁物的相关要求。

“通过该案的判决,体现了司法裁判在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的价值引领,有助于促进该行业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负责人表示。


受理相关案件呈现4大特点


《白皮书》显示,2013年10月至2020年9月,浦东法院共受理涉自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5472件,共审结14373件。

这些案件主要呈现4大特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收结案总体平衡;案件调撤率整体偏低,多数以判决结案;大标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涉个人承租人案件为主体;车辆租赁业务较多,部分业务可能存在违规现象。

对此,白皮书提出了要重视租赁物的法律地位、合理约定各项费用、优化租赁物所有权统一登记公示体系等十余条建议。

针对涉自贸融资租赁案件中反映的新问题、新情况,浦东法院采取了多种优化涉自贸融资租赁营商环境的举措,主要包括:提高融资租赁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能力、落实融资租赁领域金融风险防范举措、推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协同规制、促进融资租赁纠纷的公正高效化解等。